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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六十七章 为‘自古以来’弄一个凭证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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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bsp;  给成律归一剑封喉后,林夕面无表情道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……我……”

    成律归死死捂着喉咙,另一只手指着林夕,眼睛瞪得大大的,奋力想说些什么。

    奈何气管已经被割断,任他再如何努力,也发不出完整的音节。

    失去意识之前,他脑中忽然想起了方才弥加临死前所说的话。

    成律归,你这叛徒,必定不得好死!

    这算是让他说中了吗……

    砰!

    成律归的身躯倒了下去,眼睛依旧瞪得大大的,到死也不肯瞑目。

    “林将军……这是何意?”

    眼见成律归被林夕偷袭身亡,蹋顿的表情顿时严肃起来,兵刃已经紧紧握在手中。

    只待林夕有任何异动,便率先出手。

    看这架势,分明是要卸磨杀驴,自己又岂能坐以待毙!

    反观林夕,虽面色依旧冷峻,却在缓缓擦拭着方才斩杀成律归的匕首。

    待上面的血迹被擦拭干净后,林夕将其收归鞘中,然后才扭过头来看着蹋顿。

    不知为何,见到林夕眼中闪烁着的光芒时,蹋顿心中一突,已经预感到了一丝不妙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林夕缓缓开口道:“十三年前,某随兄长归附萧王,于中山起兵。彼时正值张纯叛乱,大王便起兵平叛,一路从常山杀到中山,总算击毙了反贼张纯。

    但彼时张纯麾下却有一蛮夷将领,某与其大战一场,虽略胜一筹,却也被其所伤。而后其人逃遁而走,某追之不得。因而,此事被某视为终生之憾。

    本以为此生再也无法寻得此人,不想今日却又有了机会,大王以为然否?”

    这番话听到最后,蹋顿脸上的神色也越来越震惊,到最后直接指着林朝大吼道:“你便是当年那位少年将领?”

    彼时林夕正值年幼,况且蹋顿仅与其有短暂一战,而今十三年过去,认不出倒也正常。

    但林夕却直接将其点破,同时冷冷一笑,拿起了自己的长枪。

    “蹋顿,十三年前你侥幸从某手下遁逃,且看今日你还有没有这等运气!”

    言毕,林夕也不等蹋顿回话,手提长枪径直向蹋顿袭来。

    “等等……”

    眼看长枪袭来,蹋顿急忙大吼道:“我乃大汉天子亲封的义归王,你不能杀我!”

    话音还未落下,但林夕的长枪已然刺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你不过是个蛮夷而已,纵然空有王号,也与畜生无异。只当年归附反贼张纯一条,便是死罪,某杀你又有何不可!”

    林夕一击不成,旋即又挺抢刺出,口中冷冷说道。

    眼看林夕杀意已决,蹋顿也不再徒自争辩,转而专心迎战。

    但两人的武艺比起来,不能说是半斤八两,至少也是天渊之别。

    十三年前,林夕年方十五岁,气力并未臻至巅峰,武艺也未大成,都能勉强胜蹋顿一筹。

    而今十三年后,林夕的身体各方面状态已达到巅峰,又有诸多名将指点,与蹋顿的差距越来越大了。

    不过短短三十回合间,蹋顿便已经体力不支,手中兵刃更是被林夕一枪挑飞。

    手无寸铁的蹋顿自然没有了再战之力,眼见枪尖距离自己越来越近,强烈的求生意志迫使他爆发出惊人气力,竟徒手抓住了林夕的枪尖。

    “不,你不能杀我!我为大汉留过血,我为天子建过功,我要见林司徒……”

    噗呲!

    蹋顿话音未落,林夕手上猛地一用力,枪尖直接刺入了蹋顿的胸口,继而穿过胸膛从后背露出。

    “能当大汉的狗,是你之荣幸。

    能死在某枪下,亦是你之荣幸!”

    林夕看着蹋顿的尸体,口中冷冷说道,随即将长枪拔出,蹋顿的尸体顺势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一代乌桓王者,就此殒命!

    片刻之后,林夕收起了长枪,随手招来了麾下亲卫,开口下令道:“给渔阳城传讯,就说某已斩杀素利、弥加、阙机等贼首,同时将三贼的首级一并带回去。

    如今大军已至蛮夷部落之地,即将进行犁庭扫穴。

    另外再禀报司徒,义归王成律归与蹋顿,在与蛮夷交战中英勇冲杀,却不幸阵亡!”

    “遵命!”

    士卒立即抱拳道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渔阳城今日来了一位贵客。

    说是贵客,其实身份算不上尊贵,但林朝说他是贵客,他就是贵客。

    此人,便是钟繇、钟元常!

    “参见司徒!”

    七年后再见面,钟繇看上去已然垂垂老矣。

    不过林朝知道,这家伙寿命很长,应该还有近二十年好活。

    如今的钟繇虽然已经从一地郡守而升入中枢,但与林朝这个秩万石的三公相比,差距却越来越大了。

    当接到命令前往边疆时,钟繇其实是一脸懵逼的。

    不过转瞬之后,他又开心起来了。

    此去北疆,说不得也能捞点功劳,于是便押运着粮草辎重来到了渔阳城。

    司徒始终待某不薄啊!

    钟繇心中感叹着,脸上的神色更加恭敬了。

    “元常不必多礼。”林朝挥手笑道,“此次请元常前来,实则是有一件重任。某思来想去,也只有元常最合适。”

    听到‘重任二字,钟繇顿时激动了。

    “司徒若有吩咐,下官赴汤蹈火,也在所不辞!”

    “倒没有如此严重,元常且看此物。”

    林朝冲钟繇招了招手,同时拿出了一幅字。

    接过这幅字后,钟繇的眉头顿时皱得老高。

    因为这字迹……实在是太丑了,简直不堪入目。

    不过上面的内容,却让钟繇愣了一愣。

    因为这是一幅告天祭文。

    形式和当年霍去病封狼居胥时差不多,都是在歼灭蛮夷之后举行封禅大典时要宣读的东西。

    不过其中有一段话,倒是让钟繇极为在意——

    初平十一年,大军击破蛮夷,犁庭扫穴,自此草原诸部皆归于汉,借此以告天地神灵,咸使知闻。

    凡后世炎黄子孙,皆守土有责,寸土不让,勿使先人蒙羞!

    最后的落款,则是汉安喜侯、司徒林子初。

    “司徒,这是……”

    钟繇满脸震撼道。

    林朝笑着说道:“元常,你乃当今天下最擅书法者,便将此文重写一份拓印起来,使匠人雕刻在石碑之上,等咱们得胜之后,便将其埋在草原。”

    有道是穷则搁置争议,富则自古以来。

    所以林朝打算给后世留一个‘自古以来的凭证!

    若后世有与邻国有土地纷争之时,这玩意就是铁证。

    如此重要的祭文,将来甚至可能会成为国宝,当然要找当世第一书法家钟繇来写。

    毕竟……他林子初可是个讲究人。

    本来蔡邕也行,但蔡老头年纪大了,草原上的气候又与中原不同,来回这么一折腾,要是把蔡老头弄挂了,那可就得不偿失了。

    “下官遵命!”

    钟繇欣然领命道。

第六百六十七章 为‘自古以来’弄一个凭证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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