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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只要有人记得,就不算真的死去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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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诚心神一颤,只感觉头皮发麻,全身的汗毛都在瞬间冷竖。

    他想都没想,直接拔出无名短刀,腰腹迸发出全部的力量,朝着身后挥砍!

    唰!

    短刀划破空气,刀光一闪!

    李诚死死握紧刀柄,屏住呼吸。

    可刀锋却没有斩中人的触感,身后也空空如野。

    “李诚,你怎么了?”白夜猫狐疑地看着李诚:“怎么突然挥刀?”

    “呼……”李诚长舒一口气,却不敢放下心来,只是不停地环顾四周:“那老头跪拜的人,说不定是永盛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!”猫师傅听到这话,立马跳到李诚的肩膀上,弓起背,不停哈气。

    于是乎,一人一猫就这样紧绷着身体,观察着周围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一名清秀女子走到磕头的老头身后,拍了拍他的后背:“爹,别跪了,你癔症又犯了。”

    “癔症?”老头抬起头,满脸茫然:“谁有癔症?我没有癔症,你才有癔症,你全家都有癔症。”

    “爹,我是你女儿,你骂我全家不等于骂你自己吗?”女子捂着额头。

    “额,是哦……不对,我根本没有癔症!”老头指着李诚:“那可不就是陛下吗?你别框我,三十年前,他还听过老爷子我唱的戏呢!”

    李诚:……

    猫师傅:……

    一人一猫对视一眼,嘴角都开始不停抽搐。

    妈的,自己吓自己。

    “我说爹啊,那官爷看着也就二十上下,三十年前,他咋可能听过你唱的戏嘛!”女子无奈地扶起老头,抱歉地看向李诚:

    “对不起啊,官爷,您多担待点,我爹他癔症十年了,治不好了。”

    李诚心头无奈,正准备说什么,却听那老头猛地一拍地面:

    “陛下!北伐可是成了?老梁人,北归故土了吗?”

    “爹,我求您了,别再说了,我还想多活几天,多吃几天饱饭。”清秀女人快哭了。

    “呵,哪里来的妖孽!呔,老头子我,根本没你这个女儿!”老头一把甩开女子,竟是双手撑地,噔噔蹬蹬,连翻了十个跟头,一扎马步,摆出戏台子上老将军的动作:

    “陛下,老头子我这就给您唱一曲《北归》,替您壮行!”

    天知道,他这么大把年纪,怎么做出这种动作的。

    “旌旗半卷秋风急,鼓角频催塞马回。”老头一摆手,往前迈出半步,宛若即将行军的将军:“众志能成连甲在,群凶已败铁车来!”

    听到这首七言律,猫师傅眼神一颤,不是,这老头真会啊?

    接着,只见老头又一个转身迈步,单手抚须,手掌轻摆,气贯山河:

    “何当痛饮黄龙水~~净扫中原,中原,中原,中原,中原什么来着?”

    “哎,我咋想不起来了,那个啥……”老头看向一旁的清秀女子,疑惑道:“娘啊,你还记得不?”

    “爹……”女子捂住面门:“我是您女儿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猫师傅也跟着捂住了脸:“本山君竟然以为这老头是真会……”

    李诚却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一幕。

    他突然想到一种可能性。

    “老人家,你说我是陛下,那请问,我是哪位陛下?”

    “哎哎哎,陛下您这话说的!”老头连忙摆手:“老头子我,怎敢呼陛下名号?”

    “朕恕你大不敬之罪,说吧!”李诚无奈。

    “那,那老头子我可就说了,您可不就是永乐陛下吗?”老头搓搓手:“当年,您还在应天府,听过老头我的戏嘞。”

    果然如此……李诚了然。

    看样子,自己和便宜老爹年轻时长得很像。

    所以,这个犯了癔症的老者,才把自己认成了老爹。

    李诚看向旁边的清秀女子:“老人家是怎么染上的癔症?”

    “官爷,这……”女子有些为难,像是不敢回答。

    “这有什么不好说的!”另外一个男子却冷笑一声:“老班头就是因为永盛那个狗贼,所以才疯的!”

    “十年前,我乃负责守卫皇宫的金吾卫,老班头是应天府有名的戏班子班头。”

    “当年,陛下带着大军开拔,吾等金吾卫只恨没有机会跟陛下一同北伐,却不曾想,那狗日的奸贼李梁,竟然带着妖族造反!!!”

    李梁是永盛帝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整个应天府,一片火海,我们金吾卫北二营为了保护太子公主,与杀入皇宫的妖族鏖战,五百号人啊,都是扛过枪,饮过血的老兵啊,最后,最后就活下来五个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没死在北伐的路上,却死在了自己人的手里!”说着,那男子的声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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