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港综:让你卧底,你成了首富?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307章 意外还在继续着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百书楼]https://m.baishu6.net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可是现在有了!

    张俊哲就是这其中的佼佼者,最为离谱的还是,这一次张俊哲对上的是刚刚成立的廉政公署。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新部门,一个很可能需要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新部门。

    鬼知道这个所谓的新部门会不会在这边直接搞事情。

    但是,毫无疑问这一次张俊哲的举动是极为冒险的!

    在这些媒体看来,雷蒙跟张俊哲之间的关系最多也只是英雄惜英雄罢了。

    谁能想到的是,即便是没有关系的情况之下,张俊哲还是站了出来。

    他还是为了真正的正义站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不愧是张俊哲先生啊!”

    “张俊哲先生一直都算是港埠的良心!”

    “很难想象,要是没有张俊哲先生的港埠会变成什么样子啊!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只要有张俊哲先生在,那么港埠就会变得更好!”

    “这是肯定的啊!”

    “张俊哲先生肯定会带领着港埠变得更好!”

    “现在廉政公署是不是需要给张俊哲先生一个答案呢?”

    廉政公署,陆志廉办公室。

    发布会的所有事情,他都看见了,陆志廉的脸色也是一直都在这边变化着。

    他觉得自己也算是修身养性的一个人,一直到自己来到了廉政公署。

    先不说张俊哲的事情,就之前的那些手下来说,就快要将陆志廉给彻底的气死了。

    现在张俊哲也是将这一切都暴露了出来!

    事情,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算是开始复杂了起来,至少对于陆志廉来说!

    这不是他想要看到的东西。

    原本早在之前的时候,他也是不只是一次的思考过。

    雷蒙这一次张俊哲是不是会选择袖手旁观?

    毕竟,这么久的时间过来,张俊哲都没有任何举动出来。

    大概是忘了吧?

    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,张俊哲要么是不出手,一出手就是这么的果断。

    与其说是他没有选择跟鬼佬们去进行拼命的话,还不如说,张俊哲直接是要将廉政公署给彻底的解决掉。

    现在,廉政公署更是被张俊哲这个家伙给彻底的摆在了台面之上。

    可能的话,一个不小心,对于整个廉政公署都算是一个万劫不复的下场。

    稍微思考了一番之后,陆志廉也是给自己的上司打了电话。

    这件事,严格说起来的话,不是自己可以去处理的了。

    电话,很快就被拨通。

    “张俊哲还是对我们出手了,相信没有多久之后,这件事情就会彻底发酵!”

    电话在这边一接通的那一个瞬间,这边的陆志廉连忙将现如今的情况给彻底的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电话那头也是沉默了一小会这才开口,“事情确实是有些麻烦!”

    “不只是如此,鬼佬那边还是没有一个统一的回答!”

    这下子,就算是陆志廉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。

    鬼佬原先不是这个态度的,原先他们都说了,这是他们跟张俊哲的事情。

    跟廉政公署之间的关系是不存在的,就算是张俊哲真的要在这边整出什么事情的话,首当其冲的也是他们!

    那个时候,不管是陆志廉还是他的上司,也都是这么认为的。

    毕竟,哪有人会没事搞这种事情出来呢?

    张俊哲一般都是睚眦必报,也都会选择自己的仇人,大概是不会找廉政公署的!

    可现如今发生的这个情况,还是彻底给了他一点不一样的想法。

    亦或者说,陆志廉也算是重新认识了一下不一样的张俊哲了。

    张俊哲,从来都不是任何一个人可以去猜测的。

    “这件事,暂且还是保持冷静的好,对了,雷蒙那边的话,你这边是没办法了?”

    上司再一次的开口询问了起来。

    很显然的,在这个上司的眼中,要是鬼佬不能做事的话,那么这件事就需要重新思考了...

    可能,哪怕是构陷都要雷蒙出点事。

    陆志廉在这边愣住了,但是很快他直接开口道,“我知道你的意思,但是我不觉得,你可以直接去找对方的这个麻烦!”

    “有些事情,我们是可以做的,但是张俊哲不会跟我们讲道理的!”

    陆志廉只能算是提醒一下自己的上司,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,不是说现在发生的事情,而是张俊哲的态度。

    这一点无比重要,就算是你对雷蒙有所想法的话,也该考虑一下雷蒙背后的张俊哲。

    人家现在都直接对廉政公署开炮了!

    接下来的事情,绝对绝对不会那么想象之中的简单。

    上司果然沉默了下来,他自然是知道陆志廉的意思是什么,这就是现实。

    “接下来的事情,你还是看着办吧!”

    这是上司最后的妥协了。

 

第307章 意外还在继续着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