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二章 偷袭得手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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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几次了。之所以是个小镇,是因为这个镇子非常的小,这绝不是一句没用的话,至于有什么用会在后面有所交代。
至于这个镇子为什么叫做小秦庄,是因为这个镇子最早的时候,居民绝大部分都是姓秦的,因此而得名。据说这里最早有四百多户姓秦的,都是从沧州某县迁来的,在此安家落户已经很久了。却没想到,被清军屠戮了个干干净净。
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带领清军前来进行这次屠杀的人,也是姓秦,不知道,他面对这个镇名的时候,会不会多少有一些羞愧之感。
我想应该是没有的,因为当他进入这个镇子的时候,已经扯下来了身上的最后一块遮羞布。
凌云带着自己的兵接近了镇子,这里因为没有民居,都是兵营,因此也很好辨认。他事先已经下达了命令,因为这不只是一次军事行动,更是对这剩余的一百二十名种子选手的一次选拨。
这次选拨的标准是,只要击杀了一名顽抗的清军士兵,就割下他们的耳朵作为凭据。最后看谁能够割取的耳朵多,谁就胜出。
当然了,这还是要有一个前提,就是必须在对方是负隅顽抗不肯投降的前提下进行。至于旗兵,无论是战是降,则是格杀勿论的了。
士兵们每个人的都已经忍耐了好久,就单单等着动手的信号。在即将接近对方第一座兵营的时候,凌云大声喊道:“大明的将士们,去捕杀你们的猎物吧。”
将士们早就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了,他们本来就不是什么低调的性格。硬是让他们低调也不是那么回事。
有的人拿着清油往兵营里泼,有人负责点火。更有人比较绝的,找到了马棚,把马都给抹了脖子。顺便把马耳朵也给割掉了,完事才想起来,这个白弄了也不能凑数,看这份闹腾劲吧。
看到有人去给马割喉,凌云在后面大喊败家子,多好的战马呀,一会完事还能骑回去,怎么能全给杀了。
这一闹腾,外围的八旗兵就已经被惊动了,他们都出来了要看看是谁在这里这么闹事。当他们看到明军士兵的时候,基本上同时也获得了明军获赠的纪念品。袖箭或者短刀。
话说八旗士兵不是挺能征善战的吗,怎么在这群明军面前变得不堪一击了。百十个人还没有进行什么个的抵抗,就死伤大半了。剩下的想往回退和绿营兵汇合,凌云哪能容他逃走,带着部下死追不舍。
最终在半个小时内就解决了战斗,只留下了两个活口。而明军方面,有七名士兵阵亡,五名轻伤。没有重伤员。
这样的战损比率在清军来说已经是他们的耻辱了,但凌云仍然很心疼,自己的兵哪一个都是心尖子,随随便便就阵亡那还行?每损失一名士兵,都能让他心头哆嗦一下,也能让他更加多一分杀意。
对于普通的明军士兵来说也是如此,战友的牺牲更让他们杀红了眼,什么选拨,什么光荣都不重要了,重要的只是一个词汇,那就是报仇。
其实对于清军来说,他们还觉得委屈呢,怎么的就百十名八旗兵还打不过一百多个明军,这说出去简直就是耻辱至极的事情。其实要单说战力的话,无论如何,在兵力对等的情况下,明军的边军士兵都不是清军的对手。
能够打成这个状态是出于两个原因,一个是因为这些旗兵在这里养尊处优的日子太久了,几乎都忘记了自己是干什么的了。第二个就是这些明军都是边军最精锐的士兵,而且一鼓士气正旺盛,正想着杀几个清军来证明自己。
留下两个活口,其实就是想问问情报。清兵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骨头硬,他们很快就招出了凌云想要的情报。
凌云微微笑着点了点头,对两名战战兢兢的旗兵说:“你们虽然在战场上做了俘虏,但毕竟是给了我想要的情报,出于对你们的区别对待,我给你们自裁的权利。”
说着,抽出自己的两柄短剑扔在了地上,在一刹那间,两名旗兵的脸上从希望变成了绝望。他们本以为招供出来这些东西,就能够保住性命,没想到凌云和别的指挥官不一样,他从来都不需要俘虏。
两人对视一眼,分别拾起来短剑,抹向了自己的颈动脉。鲜血喷涌而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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