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劫营之前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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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这个回答,凌云虽然也是不满意,但应该也是意料之中,这毕竟是明代,并不是现代,如果明代的部队能够达到每个人配一支火枪的程度,也就没有后来的大清王朝了。所以,能拔脓的就是好膏药,这也只能如此了。
火枪都只能配备两支,想弄点手雷手榴弹什么的也看更不可能了。他只好把心思重新放在冷兵器上。
凌云让郭班长把十名士兵都集合起来,然后很凝重的给他们行礼。士兵们都愣住了,千户大人这是怎么了,为什么要对小兵们这样的客气,他们等待着下面的吩咐。
在辽东镇这个地方待着的,无论是士兵还是军官,刀头舔血都是很惯常的营生了,因此也不指望着能说出什么话来吓着他们。凌云环视了一周,说道:“弟兄们,我来问你们,你们诸位怕死不怕?如果有人怕死,那可以退出,我凌云绝不会为难他。”
对于一个士兵来说,没有什么比怕死更加耻辱的了,他们齐声说:“誓死跟随副千户大人,刀山火海,绝不皱眉。”
凌云笑了:“好,都是裆里有卵的老爷们。既然不怕死,今天我就带你们去做一件送死的事。每个人准备两把匕首,二十支弩箭。其他武器由你们自便。现在去休息,天黑以后出发。”
这些士兵们虽然不知道具体计划,但是大家都是二十岁上下的小伙子,都有个灵动的心思,天黑出发,如果不出什么意料的话,肯定是要到后金那边闹事。
可是人家有几万人,我们只有十个人。不过,大家心一横,千户大人且不惜命,我们何必如此呢。
现在最重要的是积蓄足够的体力和精力,所以这一个小旗的士兵都遵命去睡觉了,等待夜晚的到来。
凌云却久久没有休息,虽然他知道,此刻他也不是铜铸铁打的,也需要足够的精神补充,但大战当前,空气中都弥漫了火药味,还是足够让他的精神亢奋的。
他并不傻,如果单纯是想对敌造成杀伤的话,就算是这群士兵都是以一当十的勇士,也没有什么用。拥有五万部队的侵略者损失百十人根本就不叫个事,还不如不出城。
他想策划的这次劫营,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,就是要干掉敌人的军械库,或者粮仓。这样的话,无论是军械不够还是粮草补给跟不上,都支撑不了多久。
虽然,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副千户,虽然,他只有十个人,他仍然决定这么干。
因为问题是一个军人,军人有自己的职责。自古知兵非好战。没有谁是天生热爱战争的,但他们必须在家园遭受侵略的时候,奋起反抗。
没错,凌云是个现代人,辽东不是他的家,大明不是他的朝廷。他加入明军也只是个误会。但他却厌恶甚至憎恨后金部队的屠戮。因为马上的得意,和马刀下的冤魂,本质上是平等的。
他必须用一己之力,然后金部队知道,血债是用血去偿还的。他静静的躺下了,静静的睡着了。在这个夜幕到来之前,他需要足够的休息。
第二十二章 劫营之前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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