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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选为亲兵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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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之功劳是实打实的,不会因为你的谦虚而失去,所以干嘛要去翘尾巴呢。

    赵都司来了,他是想来看看这个两月前差点被他当成奸细给砍了的新兵的。顺便准备带他去长长见识,顺便把他收作自己的亲兵。

    刚刚接到兵部的急件,因为在之前屡立战功,赵峥被破格仅剩为正四品的游击,按例应该到京城去陛见,也就是说,让皇帝见个面,看看这小伙子长什么样子,然后嘱咐几句。

    对于他来说,其实并不是太在意是否能够升官,因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,如果辽东镇驻军都打光了,那么他这个游击也是光杆游击,如果大明朝都被团灭了,那么他们甚至求一容身之地而不可得了。

    因此升官并不意味着个人的荣辱如何,而更重要的是,升官意味着他的手下有更多可支配的兵源,那么他就可以更加有力的打击外来的侵略势力。

    赵峥来到崔一翔的军营外,并没有让人通报,径直进入,看着里面正说的热闹,忽然第一个人看到了他,一下子闭了嘴,紧接着几秒钟内全场肃静。

    赵都司笑了,问道:“凌云在哪里”。

    凌云出列,他现在已经粗知明军的礼仪了,给赵峥行了个礼,然后肃立回答:“标下凌云在。”

    仔细观察,两个月的时间,原来白白净净的,现在也黑了瘦了。头发也梳理过了,挽着发髻,衣服从上到下也完全是明军小校的装束了,对此,赵峥感到很满意。

    他向着凌云伸出了橄榄枝,问他:“小伙子,你可愿意做我的亲兵。”

    这种事,一般是求之不得的。毕竟靠近心脏的地方才会有血液,跟着一个五品的都司混,总比跟着七品的百户混要有前途的吧。但是凌云竟然拒绝了。他并不是哗众取宠,他是真诚的。

    在满营士兵不解的眼神中,凌云说:“并不是标下不是抬举,两个月前,我还是个比较文弱的书生。现在只是刚刚经历了一点军营的训练。满打满算是个新兵蛋子,做您的亲兵,如果遇到突发情况,我是应付不来的。到时候是您护卫我,还是我护卫您呢。”

    赵峥点点头,他不想再勉强这个士兵。但是他却对这个兵的兴趣更浓了,他告诉崔一翔。这个兵的军事素质,要加强训练强度,自己还是要来把他带走的。一个月后,自己要去京城述职,到时候带着凌云一起进京。

    都司走了,剩下的这些炊事班想什么的都有,有为凌云高兴的,也有羡慕的,又嫉妒的,不一而足。然而营官崔一翔却敏锐的感觉到,已经被上级赏识的凌云,以后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。

    现在自己如果好好的训练他,栽培他,也算是给自己留一个人脉。崔一翔不是个投机者,但这也是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。

    也许,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是如此吧。

第十一章 选为亲兵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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